保健食品逾期 非法藥商疑竄改有效日期

作者: 健康醫療網/記者張郁梵報導 | 健康醫療網 – 2014年2月19日 下午6:15(健康醫療網/記者張郁梵報導)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日前接獲民眾舉報,有業者疑似不甘保健食品滯銷逾期而造成損失,遂擅自將過期產品以去光水擦拭後,重新印製有效期限繼續販賣,意圖欺瞞消費者,從中獲利。該局因此在2月18日啟動「台南市跨局處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小組」,在東區二處地點查核某企業有限公司,發現竄改有效期限的去光水及丙酮等物證,為釐清業者違規行為,全案目前已由台南地檢署持續偵辦中。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在接獲民眾檢舉後,便立即啟動「台南市跨局處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小組」,並由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及警察局第一分局,查獲疑似有竄改有效日期的某企業有限公司,目前台南地檢署已扣押人證及物證,持續偵辦中。另外,檢警也發現該公司未具藥商資格,擅自於該址包裝藥品,已違反製造偽藥罪嫌,共查扣萬靈筋骨膏2846支、一擦寧藥洗噴劑109支及相關機具,全案也將由台南地檢署進行後續偵辦。

衛生局進一步指出,今年2月5日新修公布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已大幅提高罰則,業者擅自塗改食品有限期限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摻偽或假冒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依同法第44條規定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另違反同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攙偽或假冒,也應依同法第49條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800萬元以下罰金。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林聖哲局長也再次呼籲業者,過期食品不得擅自塗改繼續販賣,也鼓勵消費者踴躍檢舉違法食品。另外,從事藥品買賣須具有藥商販賣業許可執照,而包裝藥品等涉製造行為須於符合優良藥品製造規範之合法製藥廠才可製造,本案後續將儘速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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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食安管理 食品添加物業者將強制登錄

作者: 健康醫療網/記者關嘉慶報導 | 健康醫療網 – 2014年2月18日 上午9:45(健康醫療網/記者關嘉慶報導)為加強食安管理,衛福部宣布,自4月1日起,從事食品添加物製造、加工、輸入業者及販售業者,將強制登錄管理;衛福部強調,配合食品添加物業者及其產品之強制登錄措施,將全面嚴密強化食品添加物之製造、加工、輸入及販售管理。

衛福部表示,今年2月5日已公布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並明定食品業者,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且於2月14日預告,食品添加物業者應辦理登錄及食品添加物產品應登錄之內容草案,規定從事食品添加物製造、加工、輸入業者及販售業者,應分別於今年5月1日及10月1日前完成登錄。

衛福部指出,食品藥物管理署建置的食品業者登錄平台,現正進行測試,將於4月1日正式上線;食品添加物業者是首波列入強制登錄管理的對象,以彰顯政府捍衛國人食安管理,將邁入另一新的里程。

衛福部強調,配合食品添加物業者及其產品之強制登錄措施,除開放供外界查詢相關登錄資料外,亦將藉由該登錄平台所掌握的資料,應用資訊平台串聯,全面嚴密強化食品添加物的製造、加工、輸入及販售管理,以保障國人飲食衛生安全及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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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物 須在5月前登錄

自由時報 – 2014年2月18日 上午6:10

食品添加物業者強制登錄,5月1日正式上路!食藥署日前正式預告「食品添加物業者應辦理登錄及食品添加物產品應登錄內容」草案,包括食品添加物製造、加工、輸入業者,須在今年5月前,上網登錄產品項目等資訊,下游食品添加物販售業者,則須在10月前完成登錄。

食藥署指出,法案正式生效前,主要採自願性登錄,迄今已有超過600家業者,自願登錄超過2萬筆產品資料。正式實施後則採強制登錄,若於期限內不依法登錄,會先要求限期補登,屆期仍不登錄,可罰3萬到300萬罰鍰。若經查獲有登錄不實,也可開罰3到300萬。(記者洪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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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物業者 4月強制登錄

作者: 【中央社台北十七日電】 | 台灣新生報 – 2014年2月18日 上午12:00

食藥署今天表示,食品添加物的「製造、加工、輸入」及「販售」業者,分別應在今年五月一日、十月一日前完成登錄。

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指出,過去單方食品添加物採查驗登記共七九九項,複方則採自願性,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後,納入登錄法源。

姜郁美說,依法食藥署已預告訂定食品添加物業者應辦理登錄及食品添加物產品應登錄內容草案,目前食品業者登錄平台正進行測試,預計四月一日上線供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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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食安 食品添加物5/1起強制登錄

作者: 沈雅雯 | 中央廣播電台 – 2014年2月17日 下午5:45

食品安全風波不斷,為了管制食品添加物的流向,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17日)表示,自5月1日開始,所有食品添加物的製造、加工及輸入業者必須強制登錄;食品添加物的販售業者則自10月1日起強制登錄。業者如果登錄不實,將依法開罰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

塑化劑、問題澱粉、混油風波等事件都是濫用食品添加物導致。過去台灣的食品添加物管理採取單方食品添加物強制查驗登記、複方添加物則是自願性查驗登記,其間出現若干漏洞,導致添加物遭到濫用、部分化工級添加物也流入食品鏈當中。

立法院日前修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藥署日前已經完成相關預告,明定食品添加物的製造、加工及輸入業者自5月1日起強制登錄;食品添加物的販售業者則是10月1日起強制登錄。

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此舉就是希望所有食品添加物都被列管。她說:『(原音)今年的修法之後,我們是採登錄管理,所有的食品添加物的製造加工或是販售業者都必須要登錄他的業者名稱、所有營業項目。然後他所經營、所販售的食品添加物也必須進入我們的登錄系統做登錄,也就是對於我們國人所使用的、所有加工業者所使用的食品添加物,我們全部要列管。』

姜郁美說,食品添加物強制登錄後,未來一旦出現類似塑化劑的食安問題,食藥署就可以根據登錄資料,快速掌握食品添加物的輸入、用途和流向,管控食品業的源頭,避免食安事件擴大。

食管法也明定,業者如果沒有依法登錄或是登錄不實,可開罰新台幣3到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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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物業者 5月起強制登錄管理

中廣新聞網 – 2014年2月17日 下午5:08

衛生福利部指出,食品添加物業者將成為第一波列入強制登錄管理之對象,其中食品添加物製造、加工、輸入業者,應於5月1日前完成登記,販售業者10月1日前完成登錄•

根據修正後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已明定經公告的食品業者,應向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衛福部也訂定了「食品業者登錄辦法」•

配合登錄制度的實施,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正在建置食品業者登錄平台,目前正進行測試,將在4月1日正式上線,開始接受食品添加物業者登錄。

衛福部強調,食品添加物業者及產品的登錄平台,除開放供外界查詢外,也將藉由登錄平台所掌握的資料,全面嚴密強化完善食品添加物之製造、加工、輸入及販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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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問題層出不窮 打擊黑心食品新利器

作者: 健康醫療網/記者張郁梵報導 | 健康醫療網 – 2014年2月14日 下午5:25(健康醫療網/記者張郁梵報導)有鑑於食品安全與國人健康息息相關,基隆市政府衛生局為此特地新增重金屬檢驗精密儀器「感應耦合電漿質譜儀」作為打擊黑心食品的利器,並於今(103)年2月14日正式啟用。

由於毒性重金屬會累積在食物、飲水、土壤產出的農作物及空氣中,一旦進入人體內就很難自行排除,而台灣農田灌溉水源就曾受到工業廢水非法排放影響,導致水田土壤與稻米遭受重金屬汙染,威脅食品安全與國民健康。加上近期又再度發生電子工廠疑似偷排放工業廢水汙染事件,毒性重金屬的危害再度浮上檯面。

食品中危害人體的重金屬含量濃度極低,需要仰賴偵測靈敏度極高的設備方可檢出,而「感應耦合電漿質譜儀」機組就是測定微量元素的關鍵分析工具,是一種多元素分析技術,具有極佳偵測靈敏度及超高效率的樣品分析能力,透過這台機組可提供包裝飲用水、食用菇類及食米中重金屬含量的測定服務。

而包裝飲用水中六種重金屬元素(包含鉛、鎘、砷、銅、鋅、汞)不但可一次上機同時測定,最終報告也只需要不到一週即可完成,大幅提升檢驗效率。目前基隆市衛生局檢驗科實驗室也已通過食品藥物管理署的認證。

近年來食品安全事件頻傳,國人愈來愈重視食品中內含物及外添加的成份,信譽良好的業者也積極尋求方法確保所出產的食品未遭受上游不良原料來源而被波及。基隆市衛生局長吳澤誠呼籲民眾,倘若對所購買的食品有疑慮、或有廠商業者對出產食品及營業衛生有自主管理需求,都可至衛生局申請辦理檢驗;目前受理的檢驗項目,包括食品中微生物、化學成份、外添加物、化粧品美白成份、營業衛生等逾30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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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訂的省思

台灣新生報 – 2014年2月11日 上午12:00

近年來國內食品安全屢出紕漏,引發了很大的社會風暴,從前年的塑化劑汙染、農藥殘留、毒澱粉到去年的混油事件等,造成消費者莫大的惶恐,寢食難安;業者亦蒙受重大損失,投訴無門。有鑑於此,食品衛生管理單位連續二年緊急修正食品衛生管理辦法,希望能遏止不肖廠商繼續侵蝕國人的健康。除了源頭管理及道德良心外,唯有加強管制才是維護食品安全的康莊大道。

本次修法,在兼顧「捍衛食安」、「實際運作」和「經濟貿易」的原則下,終於在今年元月二十八日在立法院臨時會三讀通過,並於二月五日公布實施之,使國人的食安保障又向前跨出的一大步。

為強調食安,原「食品衛生管理辦法」修正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辦法」,所增訂的條文又加重了黑心食品業者摻偽造假的罰金及刑度。若遭起訴者最高可重罰到八千萬,刑期可加重到五年,並增訂食安基金、第三方查驗、基改食品查驗登記以及內部員工檢舉的吹哨條款等多項重大改革,以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與安求;而朝野所僵持的複方添加物的規範,在朝野各讓一步的情況下取得共識,未來基因改造食品,將建立供應來源流向的追蹤管理,複方食品的添加物,未來只能使用主管機關准用的食品添加物組成。衡諸國內的現實環境,尚可接受。

食安所牽涉的層面很廣,加強管制固然是最實際、最有效的辦法,但很難面面俱到,最根本的還是業者要有永續經營的概念和職業道德觀。知名的大廠商,投資金額龐大,往往會注重品牌和經營風險,不易冒險觸法;倒是一些地下工廠反而不易掌控,如何落實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辦法才是未來維護食安的重要關卡。政府除了積極修法來遏止不肖廠商外,加強政令宣導和食安教育為不可或缺的配套措施。媒體也需善盡督導的社會責任,不要抱持「見獵心喜、唯恐天下不亂」的商業心態,反而會引發社會的動盪與不安。換言之食安不僅是政府的責任,也是全民的責任,盼業者和消費大眾能記取過去的慘痛經驗,勿再重蹈覆轍。(本文作者為美和科技大學食品營養系講座教授陳景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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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5大革新 先設食品警察

作者: 華人健康網 記者張世傑/台北報導 | 華人健康網 – 2013年6月18日 上午4:01

國內食品安全事件沸沸揚揚,不僅引發消費者恐慌,更喪失對政府的信心。學者專家指出,地方衛生稽查人員的不足,以及專業知識的缺乏,都是食品安全管理大漏洞;建議政府,食品安全資訊應透明化,並建立「食品警察」制度,協助民眾一起監督,轉化危機為轉機。(影音/攝影記者長黃志文)

從使用過期原物料,到順丁烯二酸澱粉,食品安全議題再度受到全民關切。台灣食品科學技術學會榮譽理事、台大食品科學研究所教授孫璐西,在座談會中提出建言,呼籲政府應即刻採取5大革新,以恢復民眾對食品安全的信心。

5大革新恢復民眾信心:

1.管理:立即做好食品原物料源頭管制,杜絕化工原料流入食品,並以刑法嚴加懲罰將非食品用之化工原物料賣給食品產業之化工業者。

2.人員:設置「食品警察」制度,協助食品衛生安全稽查人員,不定時、不定點查看食品加工業者之生產缐及原物料倉庫。

3.檢舉:設置檢舉獎金及公告檢舉窗口,鼓勵檢舉不法食品製造與販賣行為,並保護檢舉人。

4.法規:建議政府應修改食品標示規定,強制業者將食品的原料及食品添加物分別標示,同時將食品添加物製造及販賣業者納入管理,並確實建立產品履歷及流向管理,做好食品鏈上中下游的統整管理。

5.保護:建議成立「受害補償基金」,以及時提供受害者協助與保護。

食品業者應努力3方向:

1.做好自主管理:業者務必嚴格遵從法令規範,應將心比心,做好自主管理,包含對代工產品的查核,而不是一昧的追求商業利潤或事後喊冤。

2.食品安全標示:建議政府應修改食品標示規定,強制業者將食品的原料及食品添加物分別標示,食品添加物的功效亦可以括弧標示,讓消費者更清楚知道食品內容與安全。

3.專業教育訓練:重視人員的再教育與風險管理的訓練,以及強化專業道德,呼籲食品製造和通路賣場的採購人員皆應具備食品技師資格,有最新的食品衛生安全相關專業知識,才能確保食品從上游到下游都獲得專業管理,安全有保障。

消費者自保2原則:

1.認清標示:消費者在選購產品的時候務必要詳細檢視包裝及產品標示,如果有任何疑慮,就不要購買。

2.危機意識:消費者一定要有危機意識,像過去有的業者標榜物廉價美、天天便宜,甚至都應該要有警覺心,不要貪便宜而購買長期價格不合理的商品,滿足對價格的期待卻損失了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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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攙偽刑責 最重判5年

中央社 – 2014年1月28日 下午7:12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28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食品廠商攙偽刑責由3年以下提升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

產品標示不實部分,從現行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修法改為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據三讀修正通過條文,食品衛生管理法名稱改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品廠商若攙偽、假冒、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添加物者,從現行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800萬元以下罰金,改為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800萬元以下罰金。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也明定,若法人或自然人的代表人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攙偽、假冒,除處罰行為人,對法人或自然人也科以各該項10倍以下罰金,即最高可處8000萬元以下罰金。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增訂,故意違反食管法,因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除應發還被害人,屬犯人者,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追徵價額,為保全追徵價額,必要時得酌量扣押財產。10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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